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极端天气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后勤保障处主管范围内各类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常见的极端天气类型包括暴雨、暴雪、台风、雷电、冰雹、沙尘暴、高温和低温等,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校园内涝、道路结冰等突发事件;
(二)水电暖类突发事件,包括:断水、断电、大面积停暖、电网瘫痪、触电等。
(三)通讯类突发事件,包括通讯电缆故障、设备故障等。
(四)火灾、意外伤亡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后勤保障处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分级负责,部门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部门管理原则,在后勤保障处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科室负责人要立即上报领导小组,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后勤保障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后勤保障处处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
第五条 信息保障
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第六条 物资保障
各科室(含校医院)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有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
第七条 人员保障
各科室应根据分管内容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伍成员主要由本科室及分管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章校园内涝、道路结冰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八条 校园内涝、道路结冰等突发事件是指因暴雨、暴雪、冰雹等极端天气引起的校内洪水内涝、道路雨雪结冰等突发事件。
(一)接到信息后,及时报告后勤保障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上报学校。
(二)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协调分管科室对校内灾害地点及时预警、及时清理,保障人员安全。物业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将储备的防洪沙袋、草垫、工业盐、融雪剂等物资用于现场处置。
(三)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五章 水电暖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九条 水、电、暖类突发事件是指因极端天气导致校区内突然发生的大面积断水、断电、停暖,且短期内无法恢复的故障。
(一)接到信息后,及时报告后勤保障处应急领导小组,并上报学校。
(二)发生水电暖类突发事件,应迅速查明原因,如属城市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故障,要立刻通知并督促供水、供电、供热企业组织抢修,随时了解维修进程;如属校内设备、管网故障,要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三)通过校园网或公众号及时发布通知,并通知有关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等,以便配合采取应急措施。
第六章 通讯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十条 通讯类突发事件是指因极端天气导致校内网络及电话通讯大面积中断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故障。
(一)发生校内通讯类突发事件后,分管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后勤保障处应急领导小组,并上报学校。
(二)立即联系通讯运营商迅速查明原因,督促运营商紧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抢修,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三)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等及时发布通知,以便各部门做好应急措施。
第七章 火灾及意外伤亡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 火灾及意外伤亡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是指因极端天气导致的火灾及意外伤亡事件。
(一)当接到火灾信息后,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火情,同时向后勤保障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联系党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并保护好现场。
(二)配合消防管理人员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学生及其他人员,指导灭火人员选择适当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三)尽快切断临近电源,关闭所有燃气气阀门等火源点,避免继发性危害。
(四)火势扑灭后,组织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后勤保障处
2025年3月1日